携剑远行提示您:看后求收藏(激情小说网www.tasarimmutfak.net),接着再看更方便。

第22章 鲜血染官袍

方重勇有信心,王德福一定还会回夔州的。

因为,唐朝人喝酒,已经到了丧心病狂的程度,日常几乎是无酒不欢!

过节一定要喝,平时也要喝点。高兴的时候要喝,不高兴更要喝!

适合他们口味的酒,就一定不愁销量。这也是方重勇不去搞什么蒸馏酒,搞什么烧刀子的重要原因。度数太高的酒,成本也很高,弄出十几度的曲酒,就已经可以拿出来浪了,没必要搞什么四五十度的那种烧酒。

唐朝人口味偏甜,喜欢甜酒,有时候如果酒不甜,甚至还要加糖(不是白砂糖)。

色泽鲜红清亮,口感柔滑又带着甜味的红曲酒,很容易受到那些达官贵人们的追捧。

盛唐是酒的国度,无酒不欢。

唐朝官方统计的官酿,一年产量约一千万斗。把民间私酿也算上,酒水消耗总量约为五千万斗,
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

修仙小说推荐阅读 More+
天生神力,我打爆元朝当开国皇帝

天生神力,我打爆元朝当开国皇帝

溜瓜皮
常青穿越倚天,成为天鹰教的无名小卒,还好系统激活,觉醒天生神力。 所谓天生神力者,百脉俱通,气血如龙,铜皮铁骨,力大无穷。 依仗无敌神力,常青拳镇六派、脚踢武林、推翻暴元、建立新朝,硬生生从位面之子朱重八手中夺走天命,成为天下共主,开国皇帝。 有道是,武之尽头谁为峰,一见常青道成空,天下武者三百万,见我也需尽低眉。 我叫常青,万古长青的常青!
修仙 连载 50万字